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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仔们已经知道出了紧急事情,但是听到有大批野狼来袭,仍然吓得浑身哆嗦一下。

对于野狼,所有的牛仔都害怕。

胡志明看到牛仔们神情难堪地向后退,知道再这样下去,牛仔们的锐气将全部受挫。

他早有准备,拿出高音喇叭,喊道:“虽然野狼群来袭,大家其实不用害怕,因为我已经向附近的牧场发布了求援信息,那些牧场都答应我,会尽快派人来支援我们,我们现在只需要守住第一波攻击,等到天亮,就能够等到援军。”

牛仔们听到胡志明的话,这才镇定下去,手不抖,腿不哆嗦了。

“是啊,咱们已经和那么多家牧场结成联盟,他们一定会来救我们的。”

“就是,就是,老板说得对,胡克斯牧场可是有装甲车,等他们来了,再多的野狼,我们也不害怕。”

“没错,大家一定要团结一致,那些野狼最喜欢袭击落单的人,并且速度极快,谁妄想逃跑,一定会被杀死。”

....

议论声让胡志明深感欣慰,在他来到牧场时,作为一个跨洋而来的,人生地不熟,没少受到刁难。甚至发生过那些牛仔们设下陷阱,捉弄他的事例。

好在都被他用自己绝佳的智慧给化解了。

胡志明把来复枪高高举起,大喊道:“咱们无险可守,只能主动出击,要不然野狼围攻牧场别墅时,咱们一个人都逃不掉。”

在北美洲西部,所有牧场的住宿区都没有围栏,并不是那些牧场主不知道布置高墙来阻挡野兽的攻击。而是因为,在牧场中,最重要的东西是牧场的大牲畜,如果设置了高墙的话,那些牛仔们就会心想反正有高墙阻隔,野兽进不来,在这种心理作用下,他们就不会卖力气攻击野兽。这对于牧场主来说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,因为一旦所有大牲畜都被野兽杀死,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,既然这样,还不如要死大家一起死。

牛仔们的热情瞬间被胡志明点燃,他们也高举着各种武器,怒吼道:“搞死野狼,吃狼肉!”

当然,狼肉有一种腥臊气味,吃起来口感很差。

“大家快来领取探照灯!”

这时,丽萨抱着一个大箱子从仓库里走了出来,箱子里装满了高亮度探照灯。

探照灯是对付野狼的必要设备,有时候比来复枪还要重要。因为野狼再深夜里,十分惧怕亮光。

“谢谢大小姐!”

“大小姐,您放心,我们一定会赶走野狼。”

...

众人每个人都从箱子里取出了探照灯,戴到头上,按下按钮,前面的灯头射出一道明亮灯光。

灯光驱散黑暗,周围的事物清晰可见。

胡志高也能够瞧出来,牛仔们虽然都精神振奋,眼神里却透漏出无法隐藏的恐惧。

“大伙先到门口等我。”胡志高交代道。

“明白,老板!”大伙知道胡志高有事情要跟大小姐说,都很有眼色地离开了。

胡志高走到丽萨面前,心中叹一口气。今天晚上,他本来想把申屠志学的事情和丽萨说一遍,然后就离开牧场,准备执行任务。但是没想到竟然遇到了野狼来袭,对于这么大规模的袭击,胡志高心中也没有谱,他不知道今天是不是能顺利的回来。

胡志高摸了摸丽萨的小脸,笑道:“丽萨,你躲到地下堡垒里,等我回来。”

地下堡垒是胡志高来到牧场后,看出了这个牧场靠近荒漠,充满了危险,建议丽萨修建的。

和墨子科技的地下堡垒有点相似,但是规模却小了许多,位于地下三米,里面配备有食物和水,可以够两个人生活一周。

“志高,这一次有足足一千头野狼,咱们一定扛不住,要不然,你也跟我一起,躲在地下室里吧。”丽萨的眼神中满是担忧。

胡志高摇了摇头。

他曾经也有过这样的打算,但是失去了他的领导,那些牛仔们一定不是狼群的对手,只能残忍地被屠杀。

这些牛仔虽然只是胡志高花钱雇佣来的工人,但是经过这么天相处,就相当于胡志高的朋友。

让朋友去送死,这种事情,胡志高做不到。

“对不起丽萨,你知道,我不是那种苟且偷生的人。”

说完,胡志高咬了咬牙,躲开丽萨的目光,把来复枪扛在身上,迎着寒风,大步向大门外走去。

丽萨看着胡志高渐渐隐没在黑暗中的背影,既有些担心,心里又有点慰藉。

她当初看中胡志高,就是因为这个男人有担当,在危机时刻可以挺身而出,当灾难来临时,他能够顶天立地。

“你一定要活着回来...“丽萨说完这句话,转身向别墅的地下堡垒走去。她要活着等胡志高回来。

...

牧场大门口。

“大家伙,上马,跟我走!”

胡志高挎上一匹枣红大门,拉着缰绳,高声吼道。

那些牛仔们也早就把各自的‘战马’牵了出来,听到明亮,整齐划一地上了战马。

在北美洲西部的牧场中,马匹是最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,因为这里地广人稀,并没有道路,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沟渠,只有战马可以在这种恶劣环境下使用。

“哒哒哒哒!”

在胡志高的带领下,牛仔们在黑夜中急速向牧场边缘奔去。

....

此时。

牧场边缘的树林中,一双双油绿的眼睛在黑暗中格外恐怖。

其中一双油绿眼睛的主人身材格外高大,别的野狼的身躯有小牛犊那么大,这一只野狼则堪比一只大水牛。

它只有一只眼睛,眼眶上满是白色脓状污垢,渗出点点血丝,张开嘴巴,一颗颗白色牙齿阴森可怕,嘴角时刻挂着浓稠唾液,浑身散发着血腥气息。

它就是这个野狼群的狼王。

在荒漠中,存在数百个野狼群,野狼们很有领地意识,每一个狼群都有自己的领地,它们只能捕捉领地内的兔子,老鼠。由于今天的气候格外恶劣,夏季的时候长达三个月没有下过一滴雨,那些兔子,老鼠等小动物大量死亡,等到了冬季,荒漠中一片萧肃,野狼们翻遍领地,也找不到一点食物。于是,一场残酷的战争开始了,狼群之间开始了一场血腥残杀,胜利者不但可以获取领地,还能获得食物,那些食物就是野狼的尸体。

独眼狼王是一个智商非常高的狼王,它自认为无法抵挡其他狼群的攻击,于是干脆领着野狼们从荒漠里走了出来。在它看来,与其苦苦守在那个贫瘠的荒漠中,还不如直接进攻人类领地。这肥美的牧场中又那么多大牲口,还有清洁水源,如果把领地占领了,那么狼群一定会大大扩大,到时候,它要带领野狼大军杀回狼群中,统一荒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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